贫困户识贫标准
我省2018年贫困户识别标准,即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400元/年以下,统筹考虑“两不愁,四保障”因素(扶贫对象不愁吃、不愁穿,保障其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住房和饮水安全)。
农民人均纯收入=(家庭各类总收入总和-生产经营性支出)/家庭常住人口数。
家庭收入:工资性收入、生产经营性收入(种植、林业养殖、第三产业等收入)、转移性收入(种粮直补、低保、养老、土地流转收入等各种补贴)、财产性收入(银行存款、有价证券等动产和房屋等不动产收入)。
生产经营性支出: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、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、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。